課程名稱 |
行政法專題討論 Seminar on Administrative Law:basic |
開課學期 |
101-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授課教師 |
葉俊榮 |
課號 |
LAW4066 |
課程識別碼 |
A01 4324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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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一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法1401 |
備註 |
行政法進階群組(3必選1)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2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12Seminaradm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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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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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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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法律族群已經太習慣於區分公法私法(公法學者或私法學者),也太習慣於從憲法行政法民刑法這些學科分野去看問題,我們是否曾想過透過人體、時間、空間這些角度來看法律的設定功能與實際運作?在一方面,管制理論的探討,便是在於擺脫這些形式分野,在另一方面,從人體、空間或時間的角度橫向看法律與管制課題,可以讓我們開拓另一個法律研究的視野。事實上,不論是憲法上的主權範圍或選區劃分,行政法上的管轄或紅燈區的設置,民刑法上「公然」或「公開」的要件,都是法律借用空間來進行管制的作法。本課程將有系統地從空間的觀點,探討我們如何利用法律來進行各種管制。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的上課目標,在於介紹法律制度背後的管制理論,透過空間作為切入點,更能清楚地將法律作為社會控制手段的功能與侷限充分顯現出來。同學所學的,將不會是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這些形式的藩籬,而是法律與人、時間與空間的介面。許多法律的制度或規範原則,透過這種視角,反而能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 |
課程要求 |
本課程將相當仰賴公(public)與私(private)的劃分與融合作為探討的主軸。法律上對公與私的劃分與融合,絕非單純公法與司法的區分問題,而是當今研究民主轉型、全球化以及管制的重要環節,也是本課程的重要分析架構。因此,憲法或法律解釋上對從隱私權(privacy)到公共性此一公私延伸光譜的處裡,也構成我們探討各種空間管制的比較基礎。課堂將具體對五種不同空間的管制進行研究探討,並比較其差異。這五個空間分別是私密空間(妳的臥室),公共空間(民主廣場),公共領域(有線電視),網路空間(部落格),以及全球空間(星巴克的全球擴張)。這些空間的轉換延伸與串連,也構成本課程討論的另一個重點。課堂上除了由授課先生講授基礎的議題設定與研究構想外,同學在課堂上則選擇就五大空間的的任何管制課題進行探討,並於課堂中進行報告。討論的重點將在於現行法(法律或司法判決)對各種空間的管制及其法律上的評價。例如,目前台灣對網路空間有何管制措施?其情形與管制公共領域(電子與平面媒體)或管制公共空間(從中正紀念堂到民主紀念館)有何不同,是否合理?雖然我們會探討西方的相關文獻,但課堂中希望大家來分析台灣所發生的管制實例並分析這些案例背後的管制脈絡與規範發展。對法學研究的新取向有熱情,並有心擴展研究方法與視野的同學,較適合修習本課程。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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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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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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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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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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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18 |
1. 課程介紹與行政事項 |
第2週 |
2/25 |
2. 空間、管制與行政法 |
第3週 |
3/04 |
3. 空間與管制「空間」:系統封閉與網絡連動的法律論爭 |
第4週 |
3/11 |
4. 劃線與管制:公與私之間 |
第5週 |
3/18 |
5. 私密空間(Ⅰ) |
第6週 |
3/25 |
5. 私密空間(Ⅱ) |
第7週 |
4/01 |
(案例討論) |
第8週 |
4/08 |
6. 公共空間(Ⅰ) |
第9週 |
4/15 |
6. 公共空間(Ⅱ) |
第10週 |
4/22 |
6. 公共空間(Ⅲ) |
第11週 |
4/29 |
7. 公共領域(Ⅰ) |
第12週 |
5/06 |
7. 公共領域(Ⅱ) |
第13週 |
5/13 |
8. 網路空間(Ⅰ) |
第14週 |
5/20 |
8. 網路空間(Ⅱ) |
第15週 |
5/27 |
(彈性調整) |
第16週 |
6/03 |
9. 全球空間(Ⅰ) |
第17週 |
6/10 |
9. 全球空間(Ⅱ) |